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南国2023年8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教研业绩、教师(教学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等教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项目
(一)教研业绩
1.统计内容:省级以上(含省级)本科教学建设与研究类项目。
2.统计对象:我校教职员工(含兼职)。
3.统计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4.文件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研业绩奖励实施办法》(南国[2017]101号)(附件1)。
5.说明:统计结果应用于发放教研业绩奖励奖金(由教务处提请学校审定)、学校2025年度教师综合考核(教务处审核无误后,由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提交至人事处)。
(二)教师(教学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
1.统计内容:在政府部门、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评奖)(政府奖)或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评奖)(行业协会奖)中获奖的团队或个人。
2.统计对象:我校教职员工(含兼职)。
3.统计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4.文件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师(教师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校内奖金发放办法(试行)》(南国[2017]2号)(附件2)、《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教科研成果考核细则(附件8)。根据历年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精神,奖项会依据获奖率等实际情况进行奖金发放标准的调整。
5.说明:统计结果应用于发放教师获奖奖金(由教务处提请学校审定)、学校2025年度教师综合考核(教务处审核无误后,由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提交至人事处)。
(三)校级教研项目
1.统计内容: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包括各类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校级大创项目。
2.统计对象:我校教职员工(含兼职)。
3.统计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4.文件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南国[2023]82号)(附件3)、《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教科研成果考核细则(附件8)。
5.说明:统计结果应用于学校2025年度教师综合考核(教务处审核无误后,由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提交至人事处)。
二、统计程序
教研业绩、教师(教学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校级教研项目(以下简称“成果”)均按以下程序开展统计工作:
(一)教师申报
1.申报教师按“成果”获批时间,填写《2025年度教研成果统计表》(附件4)。如成果为多人参与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与团队成员商议,先填写《教研成果业绩分配约定书》(附件5)后,再各自填写附件4。以上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教务处已掌握的成果(附件7)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教材建设项目等附件7之外的其他教研业绩成果,务必提交佐证材料。项目类成果的佐证材料应为官方发文或证书,如立项/结项发文、结项证书等;获奖类成果的佐证材料应为竞赛(评奖)主办单位关于组织竞赛(评奖)通知和公布竞赛(评奖)结果的官方文件,同时附上此项比赛的简介、参赛和获奖情况等详细说明材料;教材建设项目的佐证材料应为教材原件及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扫描件。以上材料提供电子版,教材还需提交纸质原件。
3.以上材料由申请教师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
教师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报人本人。12月2日前,单位将审核无误的教师申报材料(见“1.教师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6)报送教务处。(申报教师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本单位所有教师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打包。所有申报材料请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三)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按学校有关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1.教职工教研业绩分:①实行年薪制的高层人才教研业绩分由教务处配合人事处扣除的基本工作任务后核算;②最终未能结项或被撤销项目者,原立项分所发放的奖金将予以追回。教务处对以上两项内容扣除/追回后,将2025年度的教研业绩分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每分值奖励金额。教务处最终按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金额核算教研业绩奖金。
2.教师(教学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奖金:教务处对申报奖项审核无误后,将2025年度的教师获奖及奖励情况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教务处最终按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金额核算教师(教学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奖金。
三、其他
各类教研成果均须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为第一工作单位署名。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附件:
附件.rar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研业绩奖励实施办法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师(教师团队)参加校外教学竞赛(评奖)获奖校内奖金发放办法(试行)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4.2025年度教研成果统计表(教师填写)
5.教研成果业绩分配约定书(教师填写)
6.2025年度教研成果汇总表(单位填写)
7.教务处已掌握的教研成果清单
8.《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教科研成果考核细则
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